什么是资产收益分红?
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税后利润,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以及农商行(农合行)按规定提足一般准备等外,可进行分红。
对自然人股东的分红,由农商行(农合行)根据经营管理和支农服务需要,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并报经社员(股东)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其形式可以采用现金分红,也可以采用送股等其他形式。对法人股东和各级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分红,按社员(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的分配方案实施。
在完成税后利润各项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如有借方余额的,即为未弥补亏损,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