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哪些程序?
1.聘请中介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本金募集,一般都要委托一家或多家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办理有关法律和财务方面的事务。这些中介机构的职责包括: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做出估值报告; 制作申请书等文件; 就申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说明、解释; 参与访谈及路演过程,对公司的询价机制提出建议; 审核发行公告和说明书及其他发行材料; 指导并协助公司回答询价过程中投资者提出的问题;
在公开募集资金的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和投资者的投资意向进行预测,提供防范意见。 2.确定并披露发行条件 在实施募股前,上市公司必须符合《公司法》和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同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条件还包括: (一)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 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并提供足以证明其持续盈利能力的足够证据; (三) 有合理的内部管控制度; (四) 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无重大亏损; (五) 具有履行契约所要求的资产规模(如发行债券)或者资金实力。
上市公司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将会直接影响股票能否顺利发行: (一) 最近三年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 近两年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三) 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四) 严重亏损; (五) 可能触及退市风险的。 对于此类情形,相关主体应及时加以解决或披露,确保发行的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