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资产注入?
资产注入和借壳上市,被市场人士成为A股市场上的“歪脖子树”,因为从长远来看,其对企业长远发展的意义并不大,甚至还可能贻误企业发展大好时机。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新《证券法》从2023年3月底开始实施。根据新《证券法》规定,申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25%;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借壳上市的行为实际上触碰了新《证券法》的红线,构成了违反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上市主体的注册地址应该在未来两年内迁入注册地。虽然监管单位近年来一直在说,借壳上市是允许的。但从现实情况看,借壳上市的过程其实非常麻烦,不但要在注册地址上迁来迁去,而且还要通过一系列的独立测试和关联交易,最后才能成功实现借壳上市,在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上都会消耗大量的营运资本。
在A股市场,借壳上市一直以来都存在着门槛低、程序简单、实施较容易等特点,曾经是最好的上市路径选择之一。但是,自2014年以来,证监会对上市条件作出了调整,明确了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主要股东需要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并对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科技发展能力等作出了规范。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必须要上市。对于盈利能力和研发能力较强的企业来说,上市可能会强化大股东通过上市进行利益输送的动力,并催生董事会和高管为了个人利益而纵容大股东不法行为的可能性。对于盈利和专业能力较弱的企业来说,急于求成强行上市,则有可能在经历证监会严格的上市程序规范后而不能最终上市。
所以,企业如果没有成熟规划、没有足够实力,就不要强行实现资产注入和借壳上市了。因为在目前的法制环境下,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大股东和证券监管机构之间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发生利益冲突是难以避免的。而且大股东在有权支配公司财产的前提下,完全可以通过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等手段,在利益上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而这些侵权行为,中小股东往往是很难获取足够的证据进行诉讼的。
更重要的是,大股东在占用公司资产的同时,还可以以极低的价格将公司资产转让给自己,以实现为自己谋利的不良目的。这对全体股东而言,都有失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