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承诺业务有哪些?
贷款承诺业务是指银行在有效承诺期限内,随时准备应客户需要提供满意的贷款,或 Stand by Commitment)是银行与客户就贷款的主要条件达成初步协议,一旦客户满足了贷款承诺中规定的条件,银行必须提供贷款。主要有如下几种形式:
一、备用信用额度。这是双方在基本贷款协议中规定,一定期限(承诺的期限)内,银行保证满足协议客户的需要,提供一定的授信支付能力,客户享有不对称的承诺权利。也就是客户有向银行借款的权利,又可自由决定是否借款,对不使用的部分可免于偿付手续费;而银行只有提供承诺款项的义务,而且受合约约束,不能随意撤销或修改。备用信用额度,大多用于解决中长期的流动资金需要,承诺费视不同情况付给。适用于大型客户的跨国信贷承诺和其他有连续、大量借款需要的长期客户。这类承诺可以被理解为是一种软条款的特殊循环信用额度。
二、循环信用额度。其承诺合同的条款规定,承诺银行应保证满足在协议签订时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客户承诺限额内,客户可以循环使用的特定融资需求。而对客户而言,则在提取贷款以后负有按时足额还款的义务。客户在承诺期限内,未提款部分免收费用,且可以循环使用,偿还后还可再借,以解决流动资金需求,如支付原材料款、短期投资等。费用率按客户提取的资金数额计算,可单独收取,亦可进入利息项目。此类承诺适用于短期、频繁借款的客户。
三、定期贷款承诺。通常为一次性借款承诺,有明确的承诺费率。承诺期限一般为3~5年,用于长期工程项目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