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与通货有什么?
在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货币支付已习以为常,但其实,无论是使用现钞还是转账支付,实际上是把信用货币使用权转移给了对方。信用货币是一种负债货币,无论是由中央银行发行的现金通货,还是由商业银行等存款机构的存款货币,都有一定的发行(存款)者,使用者拥有使用货币的权利,但不拥有该货币的所有权,即货币的“纸”可以归使用者所有,但该纸币的购买力或所表达的“价值”则为发行者所有。因此信用货币实际上是债务,持用人只是该货币的债权人,而不能是所有人。当货币持有人购买商品或服务支付货币时,其实他是将信用货币的使用权转移给了对方。
从信用货币的形成看,当一个人申请贷款时,贷款机构在审核通过后,就会为申请人建立一个活期存款账户,并给其记入一笔“存款”,同时会为该笔存款“资金”记一个相同的负债额。申请人既可以在此账户中开支票办理转账支付,也可以去银行柜台提取现钞进行支付。这时,该笔“存款”就是存款货币。如果申请人向银行提取现钞,就是取其存款中的一部分,银行会按照其申请,把等额的现金支给他,其账户的“存款”就会减少所提款额。实际上,这个人申请贷款并获得“活期存款”时,其“存款”额就是贷款额,同时产生了一笔与“存款”等额的债务。因此,他得到的“存款”实际上就是他从银行借来的一笔“负债”。“存款”是他的“资产”,而该笔“存款”对应着他的“贷款”则是银行的“资产”、“存款”对应着他对银行的“债务”和“负债”。
当申请人消费或购买了产品时,将资金转给了对方。接收该笔资金(“存款”)的一方,将其视为自己的货币资金可以支付使用,但他不能去银行兑换成等额的现金,而只能在“存款”账户中进行转账支付。也就是说,信用货币只能在金融系统内在“存款”人之间转账流通,不能自由地兑换成现钞。该笔“存款”随着转账支付过程在不断地流转,它不断地从一个人的手上流到另外一个人的手中,这个过程可以循环往复地进行下去。实际上这个过程就是由一笔贷款产生的存款货币在存款者之间不断地流通过程。因此,从整个经济体系货币流量来看,贷款是流通中存款货币的源头,而存款货币实际上就是贷款,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那么贷款是不是通货呢?从贷款是通货的创造源头这个角度来看,把它看成通货也未尝不可,但贷款与流通中的存款货币(通货)还是有着许多本质区别。
第一:贷款不能流通。虽然贷款是通货的来源,但是贷款本身并不在市场中流通。无论是存款货币还是现金通货,都是一个记账单位,是“货币”,可以在市场流通中与商品和服务相交换。但是贷款的偿还过程是与通货向相反方向流动的。流通的通货在人们之间转手后,总量保持不变。而贷款的偿还过程在减少了流通通货的同时,也使货币总量减少,因为偿还贷款实际上是银行系统“烧毁”了所偿还的那部分贷款。因此,贷款和通货在经济体系中的流向有着根本的不同,即贷款和通货具有相对而行的特征。
第二:贷款是“虚拟货币”。贷款在发放之前或承诺支付之前并不存在,即使银行承诺向某人支付1000万贷款,但只要贷款还没有实际拨付,就没有创造出现实的贷款。换言之,贷款是“虚拟货币”。而通货在进入流通领域后实际是真实存在,被人们实实在在持有。因此,通货是“实货币”,而贷款是“虚货币”。
第三,贷款的偿还与通货的消耗相联系。在现实经济体系中,人们必须用通货偿还贷款。贷款与通货的这种关系在银行体系中以一种有趣的方式表示出来:贷款和贷方账户相联系,这些账户以负债的形式反映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通货的偿还与借方账户相联系,这些账户以银行的资产的形式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