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起诉银行吗?

公孙洁丽公孙洁丽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我作为前银行员工,以一个内部人员的角度来谈一谈这个问题

1.首先,从风险角度来说,商业银行是严格的风险回避机构,一切业务都围绕风险来做。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事实上来说,都是先有债权然后通过诉讼保全或者强制执行。当然不排除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非法集资案中有些情况是查封了融资方(其实就类似担保公司)的账户然后要求银行划扣;或者是政府要求银行垫付——这种特殊情况属于行政手段介入,不讨论。一般来说,律师函的作用并不明显。

2.其次,目前法律框架下,对于银行的债务催收主要遵循的是商法原则即意思自治的原则,就是说除非银行明确授权给第三方外包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其进行清收工作(一般会有专项授权文件)否则就算律师函寄到你家里,你也没有代行银行权利的意思表示,对方不能认可并据此行动。在现实中这种情况也有出现过,例如某客户收到律师函说已经委托律师事务所清收,结果该客户找到律所,律所说是银行委托的…… 也就是说,在没有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任何律师函对你都没有直接约束力。

3.如果实在要追究,也就是最极端的情况,那就是你作为债务人起诉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要求他们连带赔偿损失。这种案子,要么就是你没有任何证据无法立案,要么是立案后法院以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由判决驳回了你的诉讼请求——当然,你要是有足够的钱聘请最好的律师来打这个官司,也另当别论!

综上分析来看,楼上的答案说的很对了,银行是不会主动找你的,需要你在被动的情况下用司法程序来解决纠纷。如果你遇到银行催收,你只要淡定地跟银行工作人员说,你要找我,请你们行长给我打电话吧,我家离你们总行不远,坐公交两站地,你信不信,我分分钟去闹他一次!!!相信我,银行的人绝对会乖乖听话的,不然,大家都不好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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