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资产多少犯罪?
对于以虚增资产为主要手段构成犯罪的数额,笔者认为,应当按照实际虚增的数额计算,而不是按照所占比例计算。具体理由是:
其一,刑法对构成犯罪的数额规定的是“数额巨大”,即虚增的数额本身必须达到巨大,而不是按比例计算。而且,刑法对构成该罪的数额标准也并没有作特别规定,应当直接按照构成该罪的数额计算,即按照实际的数额计算,这样才能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如果按一定比例来计算,势必会造成只要数额达到一定比例就构成犯罪或者数额巨大就构成犯罪,这样显然与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相违背。
其二,司法实践中,审计报告中所载明的资产数额少则上百万元,多则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如果仅仅按照一定比例来计算,那么即使虚增的数额达到上百万元、数百万元甚至数千万元仍然不构成犯罪或者没有达到数额巨大,而只需承担行政责任,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对这种情形,如果认为追究刑事责任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就应当直接以实际的资产数额计算,而不能以一定比例来计算,这样既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又符合打击该类型犯罪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切实保障刑法的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