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富友管信而富吗?
作为业内人,可以很明确的说,不管,完全不管! 首先,从业务模式上来说,两者都是通过在第三方支付接口中嵌套上自己的交易流程来完成放款和投资操作,在客户和商户的服务层面,两者的系统也是互不干涉的,对于第三方的支付接口来说,根本无从知晓具体的交易内容。
其次,从法律关系上来看,双方只是服务合同的主体,就具体单笔业务,虽然会有提前签订的相关协议,但是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操作,每一笔业务的审核、发放都是有监管机构(银监会)的监管要求的,并不以双方协议为准,更重要的是,如果发生违约,其追讨的对象只能是实际交易方,而并非提供服务的公司。
至于协议,当然是有约定优先的原则,但是在具体执行阶段,由于借贷双方的交易是直接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并且交易的具体内容无法获悉的情况下,实际上并没有多大的可操作空间;何况小贷公司之间为了抢占市场,互相恶意放贷的事也时有发生…… 最后,从财务风险来看,因为涉及第三方支付,小贷公司和借款人之间的资金往来其实是通过支付通道完成的,对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以及还款意愿其实难以判断,按照监管要求,小贷公司每次放贷不能超过借款人现金收入的30%,但是对于一些借款人,往往一次放贷就会收不回来,对于这样的借款人,即便起诉到法院,胜诉了,最终拿到钱的机会也未必大。
所以从实际运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的小贷公司对于中介平台是不进行打款确认的,只有收到借款人还款的资金才是真实入账,而对于中介平台的款项,无论有无协议,无论之前如何承诺,均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