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撞死赔多少?
这个案例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交通事故中,肇事方应该赔偿受害方哪些项目、如何计算;二是交通事故致成年人死亡,肇事者负主要责任(80%)的,如何处罚。
第一个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中有明确的规定。 《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侵权人应当予以赔偿。 《解释》第19条进一步规定,侵害他人身体造成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误工损失,有权请求侵权人予以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同时,该《解释》确定了确定人身伤亡的赔偿标准时,“应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据此,在本案中,交通事故导致未成年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要求肇事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合理费用。其中,被扶养人生活费纳入死亡赔偿金的范围一并计算。
至于上述费用的核定,需要依据相应的证据材料确定具体数额。以误工费为例,根据《解释》第20条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本案中,如经法院查明,受害人事发时正在学校上课,则不存在误工的问题,其相关主张于法无据。
第二个问题,《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上述条款,交通肇事罪是以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并发生重大事故为客观要件,以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受到重大损失为法定刑幅度要件的犯罪。即违法和犯罪两个构成要件。
具体到本案而言,肇事司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提起公诉。
本案被害人近亲属如果认为被告人的行为给其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还可以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