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何时归北京?
1952年,天津地区出现严重春旱,为缓解天津及周边地区供水危机,以孙大光为主任的中央北方水利勘查委员会与冀察热辽中央局共同组建河北滦河工程处,开始勘测设计引滦入津工程,计划从河北乐亭县大清河引入滦河水至天津市。后由于引黄工程的立项建设,该方案作罢。 1963年冬,华北平原遭受百年不遇的严重干旱,河北、山东、河南相继发生严重水荒。为缓解华北平原用水紧张局势,国务院决定兴建引黄济京(天津)工程。1964年初,国家计委成立引黄济京办公室,负责工程建设具体事宜。同年7月,在冀、鲁两省的联合勘察基础上,由水电部牵头组成全国引黄济京规划小组,进一步研究论证工程方案和线路。后因工程量计算及水库调度问题暂搁置。
到了1970年春,因唐山地区发生严重供水矛盾,遂重新引进此项目。在调整完善有关技术参数和施工方案后,11月18日,第一台机组浇筑混凝土,正式开工建造。
不过这个时候,曹妃甸还属于唐山市管辖范围。
到1976年,引黄济京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总库容增至1.41亿立方米,年引水量达到1.77亿立方米。随着向首都输水干线的铺就,北京自来水公司第三水厂于1977年年中建成投入运行,采用沉淀、过滤、反渗透等工艺流程,每天可处理原水20万吨,生产净水13.3万吨。此后两年间,第二、第四两个水厂也先后建成并投入运行,使得北京自来水公司日净水量增加到35万吨。
至此,经多年努力而得水的引黄济京工程项目终于发挥效益,有效缓解了京城缺水状况。根据记载,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引黄济京每年可减少蒸发损失10多亿吨,保证北京地区300多万人口和2000多家工业企业用水需要;同时,每年还可向下游提供50亿公斤粮食,对改善京津附近水资源匮乏局面、平衡地区生态和环境质量发挥了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