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需要股票承销期?
从承销商的角度来说,发行股份数量越多、价格越高对承销商的利益也就越大。因为按照目前国内的承销方式,承销团是以包销的方式认购股份的,当承销团以不低于公开发行价的价格全部认购新发行的股票后,再将股票出售给投资者赚取差价。因此作为承销商会想尽一切办法让企业发行的股票数量越多越好,价格也越高越好,但是这样的做法却存在一定的风险性.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国内目前的承销方式的利与弊:
1)有利的一面:对于发行人来讲由于承销商的包销承诺可以确保新股的发行;而对于承销商而言则可以保证自己的收益稳定。同时对于整个证券市场来说也有利于增加市场的流动性提高市场的活跃程度以及增强市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从而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快速健康的发展和壮大。 2)不利的一面: 对承销商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如果发行人没有按原计划发行成功(即最终发行的份额少于承诺认购的数量)则会造成承销商的资金闲置;另一方面如果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远远小于其计划募集金额(如发行失败或者超额发售的情况出现),那么此时承销商所承担的损失也比较大,有可能面临被证监会处罚甚至是破产的危险。而对发行人的风险主要在于如果发行定价过高会引起投资者的抵制而造成发行失败的可能性加大同时也增加了承销商的承销风险而相反若定价过低则会导致股票流拍或难以售出使股东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等等这些都是需要谨慎考虑的方面因素. 其实无论是采用代销还是主承销商均具有承销责任,并且都要承担发行失败的风险所以最好的方法应该是根据不同的发行条件采用不同形式的承销制度。 比如对于大盘股可采用代理销售法,由上市公司委托券商进行发行,在承销期限内只要有人愿意购买就可卖出股票并收取交易佣金这种模式最大的优势就是可以充分考虑到中小投资者对大盘股的潜在需求,有利于扩大发行规模提高募集资金额度而且由于是“零成本”运作所以也不会造成资金闲置等问题。当然这种模式下对于券商来说由于不能完全保证发行成功也会有一定的承销风险。 而对于小盘股比较适合采取余额包销的方法。这样既保证了发行价格不致于定得太高又确保了发行成功率降低了券商的承销风险。但由于这种方式采用的是承销团形式所以对于券商来说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障碍比如说如何寻找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怎样分配各自承销份额?以及当最后剩余股票量不够时该如何处理等等这些问题都是需要在实际操作中不断摸索总结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