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更换监事怎么办理?
一、办理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通知书;
2.指定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新任命的监事的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
4.章程修正案;
5.董事、监事、经理任职证明文件[董事、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董事会任命文书(原件在备案时提交)];
6.工商局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流程 到原(新)住所所属区分局办理;
三、时间 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注意事项 1.申请文件为外文的,应当注明翻译日期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2.应先行进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再进行其他变更登记;
3.提交的工商资料需为原件。
五、费用 108元(营业执照正、副本)
1、新监事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任职资格表》一式两份,一人兼多个职务的可以只填报一份任职资格表;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企业印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营业执照遗失的,出具企业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提交企业补领营业执照的申请,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4、企业出具的《企业监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经理、法定代表人名单》(加盖企业印章);
5、《企业股东名录》(注明各股东持有股权数额,加盖企业印章)。
6、《企业经营场所证明》(企业变更住所时提供,若是无法提交租赁协议的,可以提交房产管理部门、物业公司、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场所证明,注明租赁期限。若是自有房产的,应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明,若为共有产权的,应提供共有产权证明)。
7、企业出具的原监事任免职文件,新监事任职文件(由企业盖章;若企业已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应由全体股东推荐并签名盖章)。
8、监事免任职文件(由公司股东会形成决议,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9、公司《指定(委托)书》(由企业盖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10、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监事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