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关税为什么会没收?
我来讲讲,首先,不是没收了,是海关依法扣留。 海关依法扣留货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征收罚款然后放行,另一种是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吊销营业执照,追究刑事责任等)。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法律问题,也就是海关法的立法依据。
大家都知道,海关法是行政立法,那他就得遵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那就是信赖保护原则和权义统合原则。那么什么是信赖保护原则呢?就是行政相对人相信行政机关的监管而做出的行为,这种相信应该是一种合理的信赖,如果因为行政主体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导致行政相对人遭受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所以,如果企业因为海关的执法行为遭受损失的,海关应当给予补偿。当然,海关不会主动给你赔偿损失,你得自己收集证据,证明你的损失是由海关造成的,然后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不过,现实中,由于海关代表国家行政,你打官司可能真的比较困难…… 所以,大多数的企业就选择妥协了,自认倒霉吧! 另外,要提一下,并不是所有的行为都导致财产损失的都要给予补偿,只有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才能要求赔偿。
那什么样的行为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为《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于简易程序而言,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如果海关的处罚没有超过上述标准并且没有按照上述条款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罚的,你可以请求补偿。 当然了,现实比这个复杂得多…… 你可能说你的货物价值多少多少钱,但是你要知道,海关在调查时,已经对你造成了实质上的减损,那些调查的费用,检验的费用,鉴定费用等等早就已经超过了你声称的货物价值。
况且,你要证明你的财物的实际价值和因海关的行政行为导致的实际价值贬损的程度相当困难…… 所以,大多数的情况下,你只能吃哑巴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