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能摆小吃摊吗?
西安一名美食博主因发布视频称:西安应该学习成都,让很多市民围观举报。8月3日,该博主向“陕西都市网”私信发来了道歉信。
博主在道歉信中称:自己只是因为喜欢美食,所以以美食博主身份,在未经商家允许的情况下,拍摄了多家西安饭馆的美食视频,因自己在视频配文中提出了“向成都学习”之类的话语引发了西安市民的不满。由于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在不了解西安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发布不当视频。对此给自己带来极大的烦恼,并给相关店家带来不便和影响,对此,博主表达了深深的歉意。
很多网友可能好奇,不就是发了一条微博,怎么还会面临起诉呢?原来博主在7月30日的微博中提及:“西安小吃真是烂到家了,连成都的三分之一都不如,真不知道什么在卖,能不能学学成都呢?”这条微博下方,还配有“成都美食”的标注。
而西安作为我国重要旅游城市,小吃名声在外的。博主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发布“西安小吃不如成都”的言论,引起西安很多小吃的拥趸和经营者不满。有网友甚至调侃,要求博主“来西安吃三个月小吃,然后写个调查报告,看看会不会把肠子都悔青“。还有网友指出来,陕西和北京一样爱打官司,遇到事情喜欢闹到法院,这一点很“陕西”。
其实如果博主仅仅是指有小吃摊主买卖欺骗消费者,食品安全等问题,完全可以在微博上指出店家的错误,很多城市都有当地的美食栏目,可以打电话联系反映。
但是博主却使用了“烂”这个形容词。很难说没有误导公众的嫌疑。这就属于诋毁商誉了。商家告他,是理所应当的。
在另一条微博中,博主还提到自己对西安市容市貌的不满。因为未得到满足,于是博主微博求助,结果引来全国各地网友对西安的抨击和谩骂,造成恶劣影响。
8月3日,西安网警在“陕西网警巡查执法”微博中专门回应,鉴于此微博内容,存在恶意投诉、诋毁城市形象、引发网民谩骂等现象,严重侵害了西安城市名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等相关法规,已上报相关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责任人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