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算什么行业?
我国没有专门出台关于催收管理方面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也没有对催收进行明确的定义,只是在相关的刑法规定中,对催收进行了阐述:“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明知没有偿还能力而透支,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这里的“催收”应作扩大解释,它包括债务人在信用卡帐户逾期后,发卡行按照透支规
定,催收单位或个人应支付的本息、滞纳金、超限费等费用。
当然,债务人在信用卡帐户逾期后,发卡行对其帐户的透支金额及产生的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等费用,可以进行催收,但不得违反前面规定的限制。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债务催收进行明确的要求,而实际生活中,催收是必不可少的,虽然其可能产生的费用不高,但发卡行的利益重大。根据银监会的规定,信用卡逾期60天之内属于正常透支,发卡行可以进行催收;超过60天,发卡行还未进行催收的,视为发卡行怠于催收,持卡人可不用偿还透支利息、滞纳金和超限费。但是超过60天的催收,发卡行实际上并不能“主动”得到该费用;而通过催款公司等进行催收的成本又较高,如何平衡效率与公正,还有待于立法的完善。
既然如此,为何在现实生活中,各发卡行仍在进行着名目不一的催收款项的活动呢?根据银监会的有关规定和结合相关行业的规定以及各发卡行的实际操作,现在市场上信用卡催收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平时的传统催款方式:电话、短信、信函及上门服务。
二、现代电子银行催收方式:电话催收(包含电话催收和传真催收)、短信催收、网上催收、委托外包催收。
三、现代非电子银行方式的催收方式:信函催款、面对面催收、委托外包催收。
一般由专业正规的催收机构进行操作,会根据相应的制度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且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不会侵犯用户的
权益,所以值得信赖。相对银行而言,其收费低、效率高,是一种既便捷又低成本的处理逾期款项的方式,所以被许多银行及服务机构所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