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童为什么要去美国?
首先,说明一点,我不太认同“去美国是为了摆脱方一白的控制”这一说法。 童瑶在剧中的成长环境其实非常单纯,她自小就被养父母带到了云南大山深处,虽然她很想回到自己的家乡,但回到北京之后,她发现所谓的“养父”不过是一个暴虐的赌徒,而真正的方家大宅却已经被抵押给债主了。
此时童瑶的身份只有18岁且没有任何社会经验的乡下姑娘,而方家早已被老家亲族掌控,作为旁系姻亲的童瑶自然是受到夹板气的。如果童瑶继续留在方家大宅,等待她的只能是折磨和虐待。 这个时候的童瑶除了年轻貌美外再无其他优势,况且美色对于男人来说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参见《知否》里的林小娘)。以方家人的秉性,他们自然不会把童瑶这个“赔钱货”让给真正需要他的人。所以最后童瑶只能与方一白成婚,用婚姻这把枷锁将自己与他捆在一起。
从童瑶的角度来看,她之所以坚持要嫁给方一白,完全是出于对爱情的向往与对自由的追求。当然从观众的角度来看,我们当然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毕竟这是最完美结局。 但如果从现实角度来看,一个18岁的女孩子孤身前往陌生的国外,她的身上并没有携带多少金钱,也并不熟悉国外的环境,她又能依靠谁呢?方一白吗?还是她那位赌鬼“父亲”?
我想既然童瑶已经选择了远走高飞,那必然是她觉得前方有更多的期待和可能,也有更多的自由和憧憬。否则一个18岁的女孩不会冒那么大的风险离开自己的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