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基金何时分拆好?
理论上说,只要募集结束就可以开始分拆。当然实践中要考虑诸多因素,主要在于如何把握时机。对于有限合伙人来说,什么时候知道投资情况并参与分红和退出是重要的时点;而对于普通的公众投资者来说,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更为重要。因此从保护投资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基金的分拆过程应该处于一个相对充分的信息披露状态。 但是考虑到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差异,对两者适用相同的规则似乎有违立法本意。作为监管机构应当根据两种基金的不同特点和风险程度,分别制定合适的监管准则。 考虑到公募基金信息披露要求严格、透明度高,其信息和投资决策易于被投资者了解、监督,且不会冲击基金市场,因此理论上说,只要符合上述原则,公募基金可以灵活采取各种措施以实现基金的顺利分拆。而私募基金则有所不同,其信息披露相对宽松,且存在较多“黑箱”操作的可能,因此对其运作更要谨慎对待。
1. 优先清算 首先可以考虑采用优先清算的方式,即先清算基金中优先级债权的投资,将回收的资金计入基金财产后,用于兑付投资者的收益。在基金处于亏损状态时,该方式可能使投资者承担额外的损失;但在基金财务状况良好时,该方式能够确保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
2. 一次性分配 在基金清算期间,将基金剩余全部资产扣除各项费用后向股东(LP)进行一次性的分配,若基金尚有盈利,则股东应就其收到的收益缴纳相应的所得税。
3. 先分后清 即在基金清算开始前,先行分配基金份额,然后再进行清算,退还投资者的本金。这种模式与上述“一次性分配”的模式相比,可以减少投资者因基金清算导致的资金周转次数,提高效率。但这种方法可能会导致前文所说的“劣后分配”的问题,即如果基金有亏损,先分出的份额可能会使GP或LCP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