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处置算收入吗?
企业发生正常的资产处置行为,包括出售、转让、报废等各类方式处理资产,所产生的款项(或损失)应该计入当期损益;涉及税金的应相应进行税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出售固定资产,应当注销固定资产原始价值,同时结转该项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并将变价收入扣除相关的税费后并入营业收入。
但是,如果是不正常的情况,例如因经营亏损导致无收入,而发生的资产处置收入却有很多,那么这些资产处置的收入就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中。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纳税人,其所得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企业资产的处置收入应按照上述范围确定是否缴纳所得税。 而税法中所规定的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项目主要包括:
(一)成本类项目,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以及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二)费用类项目,包括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等。
(三)利润类项目,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四)资本金投资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和经营性资产投资。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资产处置收入都要作为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照税收原则,只有符合收益性收入的认定标准并且属于企业所得的来源收入的资产处置收入,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某项资产处置属于资本性收入,或者虽然构成企业的收益来源收入,但符合免税条件的,可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