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厨房怎么配套?
学校建设要按照国家标准配套食堂、配餐室,具体要求如下:
一、新建、改建、扩建学校校门、教学楼(教学点)、学生宿舍楼(学生宿舍)、行政办公楼(综合办公楼)、学生餐厅、学生浴室以及体育场(馆)等重要功能性建筑,应当依法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配备抗震、消防设施。
学校教学用房、学生宿舍、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高于所在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防。
二、学校新建学生食堂,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配餐室。
配餐室是学生食堂(含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送餐的学校)内,将煮熟的热食或加工后直接入口食品暂时存放、分餐和配餐的专间。专间内应当设有配餐台、冷藏、热藏、留样、清洗、消毒和洗手设施,配置符合要求的空气净化和降温控温设施。
三、新建学校餐厅使用燃气、煤作燃料的,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和自动断气、断煤装置,燃气应当使用管道煤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