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贷款是什么意思?
开发贷款是指投资者,为在土地上进行房屋开发而向银行申请的贷款。
在向银行申请开发贷款时,投资者必须呈送土地购买成本文件及土地使用证明书,以获得贷款同意。在一些情况下,投资者甚至可以将土地购入成本(如付给卖方的订金或首期)以申请开发贷款,然后以开发贷款付给前业主余下楼价。
一般而言,发展商为整个发展项目申请的楼宇开发贷款额,最高可达总建造成本(包括专业费、顾问费、行政费用及利息等)的七成,并在有关建造批核限额内,由发展商按进度偿还。由于楼宇发展在动工后,完工前各阶段,是难以出售或转让,再加上发展商须不断在工程项目上注资进去,直至全部物业建成和符合可转让或入伙条件后才能出售,因此在工程进行期间,任何重大经济波动或发展商本身的财务问题(例如销售业绩不理想、销售回笼不及时等),均可能造成项目停建、烂尾,甚至迫使发展商破产,牵连债权人和购房业主。
为防范类似风险和保障购楼业主权益,中国内地由国家计委、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96年2月20日制定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资本金比例的规定》,按开发项目的投资规模来规定房地产企业必须具有的资本金规定比例。其中,小型50%,中型30%,大型25%。规定强调,对达不到规定资本金比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部门不得发给规划许可证,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