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草金立交在哪里?
1,“蜀西路”更名为“蜀汉路”了。 2,“西三环路四段”和“西四环路二段”的命名,有歧义,易混淆。故取消这两种叫法,统一称为“三环路”。(原西三环、南三环、北三环) 3,新建道路命名规则为:某某大道——某某南路/北路/东路/西路,如成温邛快速路(成温高速公路);旧有道路新名称改为:某某街——某某中路/南路/北路/东路/西路,如武青北路-武青西路;原有道路保持原名。
4,以道路方向命名路段,其交叉口的道路以“十”“百”字打头,与“一环路”、“二环路”等区分。
5,市区范围内建成多年的“铁路专用线”、“汽车专用线”或“公路专用线”,其路名不再保留,并入相邻道路。
6,市区新建道路原则上不再使用“街”“巷”等老地名。确有此需要时,须事先调查,充分论证,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才可采用。对于确因客观原因无法避免使用的,必须采用规范化的命名方法重新命名。如“少城路”→“人民中路一段”、“祠堂街”→“锦里西路”、“小南街”→“人民南路一段”、“曹家街”,等等…… 新都、郫县、温江、双流等区县的城区道路命名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将严加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