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减亏部分什么意思?
在资产负债表中有一个科目为“负债表盈余”,它是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由两部分构成: 一是计提各种准备金(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等)之后的差额; 二是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对当期发生的亏损进行弥补后的余额。 前者属于未来的收益,后者属于过去的收益,我们通常所说的未分配利润指的就是后者。
但在这里要强调一点的是,对于企业来说,无论盈利还是亏损,都要依法纳税!所以,这里的未分配利润与税收的关系比较微妙:如果以前年度有亏损,本年按照税法规定的亏损弥补期限(一般10年内)尚未弥补完,则本年度的净利润可以直接计入未分配利润;但如果以前年度有亏损,本年度依税法规定予以弥补后仍有余额,而这部分税后会转回的损失却并非全都属于企业所得(这里所谓的不是全属企业所得是指因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投资损失、汇兑损失等非应税项目导致的亏损),故而不能直接计入未分配利润。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上述分析仅仅基于会计学和税法的一般性原则,至于特定行业、特定类型企业的账务处理及税务处理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比如对于金融企业来说,其持有的可供出售证券发生的损益就应计入未分配利润;而工业企业购进的材料由于尚未投入生产因而其成本差异(即购进的货物与卖出时货物的差价)也应该计入未分配利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