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和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下简称《外资企法》)中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公司和其他法人,通过合作经营形式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均为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这一规定,凡被认定为“外资企业”的主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是企业法人,且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2.是由两个以上的股东投资设立的;
3.外国投资者的股权比例必须高于50%。如果属于中外合资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外商的股权应不低于75%。对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设立的独资企业或公司,不要求股东必须拥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根据上述界定,除了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可以设立为外资企业以外,其他所有外商投资项目均不能作为外资企业存在。采用合同、协议等方式所进行的非股权投资都不可能取得“外资企业”的身份。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外资企法》与《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存在差异,所以在具体认定时,应当同时兼顾两方面的法律。
国务院发布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了确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标准。其中第四十四条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的规律;
(二)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四)环境保护评价报告的审批文件;
(五)需要审查批准的其他有关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的类型 从国际投资的领域来看,任何国家(地区)的投资政策都倾向于把对外直接投资划分为生产性和服务性两大类。
与此相对应,中国目前的对外投资类别也基本上可分为外贸产业投资和海外创业投资两类。
1.外贸产业投资是指在中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以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润,直接或间接进行再投资的活动。它包括两种形式:
——中国境外投资,即外国投资者将其资本金汇往国外或港澳台地区,以购买境内外财产或股款,或进行新的投资活动;
——境内投资,主要是用于当地生产经营的扩产、更新设备、技术改造等,以及经许可用于国内的其他项目。
2.海外创业投资是指由海外创业投资主体(一般指基金)对海外的先进技术和优秀企业进行投资,促进海外高技术创新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