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为什么老打架?
CBA有规定,允许合理对抗与犯规,但禁止恶犯和恶意伤害。 CBA的犯规制度其实是沿袭了NBA很多的规定,在细节上做了一些调整。 球员在对抗中发生推人、拽人、撞人等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情节轻微,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停赛处罚。 CBA对辱骂裁判员、侮辱对手及观众等行为也有明确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办法。 对使用暴力行为、严重犯规、恶意侵犯对方运动员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比赛资格、驱逐出场、暂停参赛、罚款或行政拘留处分。
CBA还设立了道德惩处委员会,负责调查处理球员或教练员违反体育道德规范的行为。 CBA还有队规,对打架等行为也作出了明确惩戒措施。 北京首钢队就曾经在队规中规定,“如有打架滋事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开除出球队。” 2016年4月17日晚,浙江广厦客场挑战天津的比赛中,双方在一次发球的过程中发生口角,随后冲突加剧,双方队员都参与到围攻之中,场面非常混乱。
赛后,两队各被罚5万,广厦主帅邓华德被禁赛两场,广厦队员刘炜等三人被禁赛一场。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二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二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一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国内的篮球运动发展,还存在诸多的问题,比如青少年训练的严重滞后、中国球员综合能力的欠缺等。而篮球运动从欧美引入中国还不到百年时间,因此对这项运动的文化和价值观理解还存在诸多缺陷,场上打架就是这种缺陷的最直观的体现。
篮球运动自诞生开始,就带有强烈的对抗性,随着它的发展和职业化进程的加快,对抗性越来越强,规则中对犯规的限制越来越少,场上对抗的尺度越来越大。
同时,在对抗中如何使用合理的动作来争取优势,已经成为了篮球运动技术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发展已经高度职业化,运动员从小参加训练,进入NBA之前已经经过了大学联赛等等诸多职业级别以下联赛的洗礼。美国的篮球文化高度普及,场上的运动员基本都是从小开始接受训练,对抗的尺度完全按照职业标准,大家对规则的掌握和使用水平都非常高,因此很少出现恶性犯规和恶意犯规。
在我国,国内联赛的运动员绝大多数来自专业体制内的各级运动队,青少年训练严重滞后,运动员的文化素质和思想认识上存在局限性,对职业篮球对抗的尺度认识不足。而国内职业联赛也才刚刚起步,运动员的技术水平还很低,场上打架的双方中往往有一方实力较弱,技术动作十分粗糙。
在比赛中,运动员在进攻和防守中对抗性不够,裁判员在判罚上尺度大,因此当对方采用一些严重违反规则的危险动作对自己进行侵犯或破坏自己的进攻时,出于自我保护和“正当防卫”的目的,往往会采用报复性的动作还击。
在打架之前往往有一方已经率先进行挑衅,因此另一方也往往是“忍无可忍”而采取激烈的打架行为。
而在国外的职业联赛中,对抗的尺度很大,运动员基本功扎实,而且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对规则的理解也十分透彻,在对抗中犯规的技术动作都比较规范,而且对抗时更加注重合理动作的运用。
因此在国际高水平的篮球比赛中,打架现象十分罕见,甚至可以说没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