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长挪用贷款向谁举报?

李亦心李亦心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挪用贷款是指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比如,银行规定贷款用于公司购买原材料、支付职工工资等流动资金需要,而企业却以各种方式将贷款借给第三人,或者自己投资建房或进行长期的业务投资甚至用于走私贩毒等违法勾当。

挪用贷款本身并不一定是犯罪行为,如果挪用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后果达到一定的限度,将有可能涉嫌犯罪,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等。但是否犯罪要经司法机关调查、确认。当事人、公众不能因某人有挪用行为就认为是犯罪,也不能称其为什么罪犯。《贷款通则》规定,在贷款合同中,借款人有“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义务和“按合同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的责任。如借款人违反了以上义务和责任,银行有“要求有关当事人改正”的权力,有“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依合同依法采取其他措施”。

因此,金融消费者如了解、掌握某人挪用贷款的线索和证据,可以向该笔贷款的经办银行进行举报,经办银行将对你的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如果对经办银行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贷款合同纠纷发生地的银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投诉。如果认为借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了数额较大的贷款,或者属于上述挪用贷款情节严重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侦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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