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如何分类特殊儿童?
谢邀 首先,从医学上来讲,没有任何一个诊断是“天才”/“弱智”这样的分类的(智商在正常范围内的)。 “智力障碍”(intellectual disability,ID)是一个广泛使用的通俗说法,指明显的认知能力欠缺,这类患者一般有学习能力问题而且需要支持性计划才能完成学业。这些学生通常没有语言沟通障碍。 在美国,如果儿童被诊断为学习障碍(learning disability,LD),那么他可能会得到特殊教育服务。虽然一些学习障碍的患者智力正常或者接近正常,但是他们在阅读、书写、数学方面存在明显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在美国,只有不到一半的学习障碍学生会被诊断出具有某一种特定的学习障碍,比如读写困难(dysgraphia)或计算困难(dyscalculia)等。其他的学生则可能同时具有上述多种学习障碍,或者不具备任何学习障碍。 根据美国1975年通过的《残疾法案》(the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所有三岁以下的儿童都受该法保护,而该法的定义包括“在智力发育、社交技能、情绪控制或言语沟通方面存在某种程度限制的人”。 如果孩子的学校要求家长带他们去看医生以确定是否应该获得特殊教育的服务,那么家长可以选择任何一位他相信能提供最佳教育建议的儿科医生。如果家长认为学校的举措只是为了给自己添加更多负担,那么他可以拒绝看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