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分红款如何开票?
一、自然人投资 个人以股权对外投资,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并没有规定股权转让必须提供完税证明。也就是说税务机关没有权要求受让方提供转让方的完税证明。 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企业间接投资中国境内企业纳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7号)第三条第(九)项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利息、股息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同时,该公告第三十一条对税前扣除事项进行了规定,纳税人能够提供被投资企业关于上述支出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和相关的会计核算资料,并具备合理计税基础的,准予税前扣除;不能准确计算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调整。
二、企业间投资 被投资企业发生应税行为支付的投资收入,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9号)以及《企业债券受理与审核操作办法》(财金[2013]85号),对企业债券发行的条件、程序、方式及其相关审批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 采用融资性票据进行投资的,被投资企业可依税法相关规定申请开具税务发票作为报销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