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客运车辆好吗?
题主的问题其实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投资客运好,还是货运好,另一个是客、货的边界在哪里变更。 先回答问题,我的看法是货运和客运各有利弊,不存在哪个好的问题;客、货的边界现在越来越模糊,可能你买一辆7座车,在城里跑就是载客,出了城拉点货物也就默许了。毕竟现实情况要复杂的多。
说到运营车辆,现在基本就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载客汽车,专门从事旅客运输的,这一类又分为客车和大客车(也就是公交车)。另外一类就是载货车,可以载运私人和小企业日常使用的物资,也可以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目前对于载货车的分类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都是根据车辆的外形来进行区分,像能见到轻型厢式车、中型厢式车、轻型仓栅式车等,基本上就是以车厢长度来定的,这个每个地方的法规要求都不太一样。
按照目前的政策,客、货车辆的准入门槛是不一样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为例(国务院令第691号),对申请从事客运班线经营的客运经营者,其具备的条件包括拥有相应机动车,并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要求,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的重型牵引车和从事冷藏保温业务的专用运输车辆,还应当符合行业规定的技术条件或者技术要求;而从事货运的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的货运经营者需要具备的条件就包括有经过从业资格培训合格的人员,车辆技术性能良好且达到有关规定等要求。
从上述条款来看,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的车辆必须同时满足“相应车辆”“符合安全标准要求”两个条件才能合法上路,而从事普通货运的车辆只需要满足“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这两个基本条件即可。所以单从法律上来讲,从事班线客运的车型要求的标准是要高于从事普通货运的车辆的。 但现实情况往往比法律规定的要更加复杂一些。现实中有很多区域对大吨位载货车的禁行限制措施,这些地区一般都将这些车辆定义为“货车”,将这些车辆以及人员划入货运营业范围,对这些车辆的通行时间、路段进行限制;还有一些地方将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的营运车辆也纳入到货运营业范围,如城市公交、出租车等。
出现了这种本应归入客运营业范围内的车辆被限定为货运营业范围,而原本应属货运营业范畴的车辆却变成客运营业性质的情况,这种情况我认为就属于客、货边界不明导致的。我查询了相关的法规文件,发现这种客、货边界的模糊化现象是有明确规定的,比如《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3号)中就有明确规定: 所以回到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不能笼统的说货运好还是客运好,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