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球员犯规吗?
首先,这个事儿得分开看 一、如果裁判判罚手球,那么就是守门员在防守时先踢倒对方队员(注意这里不是出界,所以是守门员先触犯) 二、如果裁判不判手球,且双方继续对抗然后导致进攻方球员受伤,则是侵犯他人身体使他人受到损失(这里包含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形),属于违反体育道德的违法行为 显然这两种情况的处罚应该是不一样的,第一种情况比较复杂,需要结合具体事情来定,第二种情况则明确违反了体育规则。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到底有没有道理可讲。 以我个人观点而言,我认为无论是否有意,一旦踢倒对方球员造成其受伤,都违背了体育精神。但是足球比赛激烈,对抗性强,很多时候难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多应当考虑的是如何及时抢救受害者而不是由执法者依据条款苛责犯事者。 但是,请注意,我说了我认为这种情况下有失公允,但我说这种情下“违背了体育精神”,这并不表示我就赞同对这种行为视而不见或者放任自流。我认为这种情况应该得到纠正——只不过不应该由裁判员去主观判断并加以惩处,而理应交给机器来判断。比如录像回放。 当然有人会问,万一遇到野蛮人怎么办?我的回答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算骂人么……)
综上,这种情节应该由机器来决定,裁判员的主观性应当被削弱甚至消除。 所以,对于题主的问题——“吹罚是否公正?”——我的答案是否定的,这种主观看法明显会影响判断的客观性。 再有,有人将这种讨论上升到哲学高度,认为胜负之外还有更高级的东西值得追求,这种说法很崇高,也很迷惑。竞技赛场就那么点儿大,冠军就一个,你能保证你永远站在胜者一边?还是说你要去追求所谓的公平和正义?别笑,这是真的有人在追求的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