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子基金是fof吗?
FOF(Fund of Funds),即基金中的基金。按照管理对象的不同,投资基金可分为基金和FOF; 通常所说的“基金”,是广义的基金经理人概念,指那些通过证券市场投资或发起设立基金进行管理的人; 而FOF的经理人是基金市场的投资者,他本身不直接参与股票和债券的交易活动。他们通过选择基金并实施有效的监控来实现收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根据以上定义,可以推知: FOF与基金的共性在于,它们都是投资于基金的投资工具或者金融产品; 区别则在于,前者是一种基金,后者是一类基金。从这一意义上说,我们可以将FOF定义为: 以基金为投资项目,以获取资本利得和利息收益为目的的一类资产管理产品。
从投资角度来看,FOF相当于一个二级市场,其交易的对象主要是各类基金。由于国内基金市场发展尚不完善,存在大量的制度缺陷和运作瑕疵,对某些基金进行适当筛选、组合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FOF作为一类基金有其存在的现实意义。 但是,我们也应当注意到,虽然FOF在某种程度上能够改善单个基金绩效的问题,但这种改进的效果是非常有限的[1]。同时,因为不同的投资人对于风险的承受能力不同,也没有所谓的最佳的风险报酬比值,因此很难判断某一具体的FOF产品是否已经将风险暴露控制在了可接受的水平上。另外,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市场机制的缺陷,很多FOF实际上扮演着被投基金销售代理的角色,并不能真正发挥基金中基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