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基金怎么退?
首先要看基金合同对退出是否有所约定,如没有约定或只有大概原则性约定,则需要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申请退出让出资方(股东)赎回财产;如有明确约定,按照约定的程序办理即可。 其次要看所投项目是否达到约定的退出条件,如果达到约定条件则可直接出售股份取得资金,如果不符合退出条件但符合其他约定条件例如转让条件,则可以先进行转让操作再收取资金;如果既不符合退出也不符合转让条件的,可以要求管理人/基金公司按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基金契约,进行清算并分配财产。 最后要考虑的是如何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在实施退出措施时尽可能多地收回资金。这就需要发挥基金投资的专业能力,通过重组、置换等方式对基金资产进行重新配置和优化,以此为基础寻求最高效的处置方案。
一般来说,股权基金的退出方式主要有拍卖、协议转让、上市公司收购、新三板摘牌等多种途径。
1. 拍卖 这是目前较常见的退出方式之一。实践中,大部分采取拍卖方式的退出案例是由于被投资企业发生破产等情况导致的。在这种情形下,基金财产作为破产债权参与清算,根据清算结果获取补偿。不过,因为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价方式,因此也常常会出现低价成交的情形导致基金出现损失。所以,为了避免出现此类情况,事先做好估值工作是极为重要的。
2. 协议转让 即被投资公司股权/债权转让,是通过协商的方式出让所持有的被投资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股份,交易对方可以是投资机构或个人。
3. 上市公司收购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市场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从而成为该上市公司的股东,进而实现资本的流动性和增值性。但是这种方式涉及较多法律问题和流程,操作起来比较复杂。
4. 新三板摘牌 将已上市的股权通过协议转让的形式,转至新的股东名下,从而退出市场,实现资金的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