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系基金公司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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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成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之一是设立3年以上且持续经营满2年或最近1年、2年连续盈利。目前市场上的银行系基金公司基本上都是“子母”或“父子”关系,即由银行直接出资或是由银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下面列举市场上主要的银行系基金公司及其成立的年份: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底,是由中国民生银行直接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德国默茨集团于1998年共同发起组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底成立,是由工行和瑞信银行分别持有50%股份合资成立的中国首家外商独资的基金管理公司;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9月正式成立,由建设银行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国开行、民生人寿保险公司等,共同投资设立;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招商银行旗下全资企业,注册资本金13.4亿元,于2002年通过收购原国内信托投资公司旗下的基金业务正式踏入基金管理行业;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总部位于深圳;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兴全基金”)于2013年10月成立,注册地在北京,经营总部设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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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银行系基金公司有15家,包括建信基金、工银瑞信、交银施罗德、农银汇理、中银基金、招商基金、浦银安盛、兴业全球基金、民生加银、泰达宏利、上银基金、恒生前海基金、汇丰晋信基金、永赢基金、中加基金,上述银行系基金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大多在49%及以上。除此之外,也有不少基金公司的大股东是商业银行旗下的信托或租赁公司,如诺安基金、华宝兴业基金、新华基金、华宸未来等。

实际上,商业银行与基金公司的合作渊源可以追溯至2005年,原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允许银行探索发行私募理财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开启了银行与基金公司合作的“1.0版本”,彼时基金公司的渠道被成功导入银行体系中。

2006年,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二批扩大开放试点 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在加强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和确保资金流动均等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已在国内设立代表处的外资法人银行和外资保险中国总公司的中国股东,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上述《意见》的出台,为银行系基金公司诞生奠定了政策基础。

2007年5月,首家中资银行控股的交银施罗德基金获得证监会批复,随后,工银瑞信基金、建信基金等银行系基金公司陆续获批,银行系基金公司发展进入“2.0版本”。200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允许“境内机构个人从事境外直接投资”,将QDII从产品层面推进到了投资层面。

2008年3月,原银监会发布《银行开展境内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正式取消了代客境外理财投资额度限制,境外投资产品范围扩大至股票,银行系基金再次进入发展阶段。

2013年年中至2015年年中,互联网金融的爆发催生了银证转账和货币基金的规模暴涨,货币基金规模一度在2015年第二季度末升至2.96万亿元,在公募基金总规模中占比约为48%。

进入2015年,伴随股市持续上涨带动基金规模大幅增长,基金公司财富管理的优势尽显,银行系基金公司开始面临股东方抢食基金公司业务等问题,基金公司和股东方之间的矛盾开始凸显并逐步爆发。

2015年股灾爆发之后,基金业再次进入调整期,银行系基金公司的尴尬局面也进一步加剧,中小基金公司的生存危机日益严峻,一些基金公司开始寻求出售控股权,银行系基金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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