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开夜总会怎么判?
以前和一帮同学合伙经营过一家KTV,当时刚出台“黄赌毒”禁令没多久,属于顶风作案,所以记得比较清楚。 首先在工商局注册的时候,各种手续办下来花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因为要审查的地方太多太细了;
其次,由于是合资企业,需要到公证处做公证,证明各投资人的股份比例、权限等;
第三,开业前需要去公安部门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这个很容易);
第四,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这个难,花了一年的时间才拿到);
第五,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领取增值税发票;
第六,员工入职后需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就业登记,取得劳动力手册;最后,由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才开始合法经营。
当然,还有一些不需要经公安、消防、税收等部门审批的手续,比如开设银行账号、签订合同等等。不过这些手续都挺麻烦的。 在我们办理一切手续的过程中,一直看到类似的通知或者公告之类的文件,内容主要是强调娱乐场所危害社会、侵蚀年轻人、败坏风气等等,告诫大家不要涉足此类行业云云。。。
以上只是公司成立时需要办理的证件,而作为一个合法经营的娱乐场所还需要通过公安机关的定期检查、监督。 至于你问如何判刑,我只能说如果你被公安查到并且刑事拘留的话,罪名一定是涉嫌组织卖淫罪或容留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刑法第358条;如果情节严重,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