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住宅阳台栏杆?
这个问题太笼统了,需要具体分析情况而定: 第一、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6.4.2条的规定,结构底部大空间建筑中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窗台高度不应小于1.5m;当墙上的窗槛高于窗台面时,下部应采用临时支撑设施,待外饰面施工完并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拆除。
第二、对于多层住宅来说,在六层以下,一般不设阳台,而是将外窗封起来,用玻璃落地窗代替阳台功能,其防护栏的高度一般为距室外地面0.9米或以上;而七层以上住宅的外窗则一律不加封闭(包括落地飘窗),因为按照国家规定,超过7层的住宅就必须安装防护栏,否则就是违规建筑。 至于题主所提到的“多高层房建的阳台是否要加护栏及其如何计算”的问题,本人认为应根据上述第一条及第二条的规定加以判断处理!
优质答主
这个设计,我觉的应该是在建筑规范里找答案吧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6.3.8条 6.3.8 下列场所应设护栏或围网,并应采取防止儿童攀爬和接触电源等安全措施: 室内无防护栏或围网的房间,其每层窗台的高度不宜大于0.9M;有防护措施的房间,其每层窗台的高度不宜大于1.2米;室外无封闭阳台的房间,其每层窗台高度不宜大于1.7米;其他特殊房间,其具体条件特殊的房间。
还有下面这条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T37-2013)第46条规定 46、 民用建筑的阳台、外廊、开敞楼梯或其他类似构件的栏杆和扶手,宜采用安全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