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还有一个月过期能吃吗?
过期的药品不要擅自吃,因为药物有治疗的效果同时也有一定的毒副作用和不良反应,过期的药物可能效果没有保证而且会出现毒性增加的情况,过期的药物也不能够随意的丢弃如果处理不当有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药品也有保质期,一般过了有效期就不能吃了。但有的药品说明书上标明的有效期比较长例如12个月或24个月,这是指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但药品的生产工艺不同、生产厂家不同以及生产批号不同,其质量会有差异,有些药品一旦过了保质期就会变质发霉,药效也会减弱。因此,过了有效期的药品不能继续服用,应弃之。若保存方法得当,药品超过有效期一段时间内仍然可以食用,但效果往往难以保证。
1930年7月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医学院药学系的两名学生做了一项实验来验证药物的稳定性:将一批新生产的阿司匹林放在56℃的温度下分别放置6周、1年和5年后再取出进行药理试验,结果发现5年的阿司匹林与刚生产出的相比活性并没有降低[1]。这一结果给人们带来了希望:只要合理储存大部分药物都不会很快失效.此后许多学者做了大量的相关研究并得出了一些结论:如阿司匹林、青霉素G钾注射液等可在室温(约25℃)放置3年以上;氯霉素片剂常温可存放两年以上;氨茶碱、四环素可溶性粉等抗生素类药物在干燥状态下有效期可达数年之久……但是也有一些药物在有效期内会慢慢失去疗效甚至产生有害物质如土霉素等四环素类药物在潮湿环境下会迅速分解为无色无味的四环素酸,而四环素酸不具有抗菌作用[2-3];硝基咪唑类抗生素甲硝唑在空气中暴露时会被光解成具有致癌性的代谢产物——亚硝酸盐…这些研究结果都说明不同的药物有不同的“寿命”,即使处于有效期内也不一定能稳定地保持其原有的药效和质量水平。所以,药品在有效期内并不一定就是安全的,使用时应注意观察,一旦发现性状改变应立即停止使用。
为了安全起见最好不要在有效期内服用任何药品,尤其是那些容易变质的药品比如化学制剂、注射针剂及糖浆类等,以免发生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