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不开放马彩?
看了很多答案,感觉大家没有说到问题的本质。这个问题的本质其实就两个: 1、合法性与风险。
2、社会功能与经济效应(或称公共福利)。 我们先来说第一点,什么是非法性?什么是风险? 任何一项体育运动是否具有可行性,是否应该发展,其首要问题就是评估这项运动的风险和损失。所谓风险就是在开展该项运动时,参与者可能面临的人身伤害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那么现在我们再回到开马票这个问题上,首先明确一点,我国法律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赌钱行为。当然这是最原则的层面上的规定,具体落实到具体事项时还有很多特别的规定。
这些法律法规大致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赌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在这些文件里对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都做出了界定,并且明确了处罚措施——无论对个人还是单位,都是如此。 只要我们能确认马彩是一种赌博行为或者属于赌钱的范畴,它便是违法的,不管有多少理由和借口。这点没有人能改变。
不过我们需要注意一点,国家并没有禁止一切形式的赌博,比如我们过去常玩的赌博游戏“斗地主”,虽然是一种游戏,但其中确实含有一定的投机因素,甚至有人为此一贫如洗。但这并没有影响它的娱乐属性,因此它在现阶段是合法的。 但马彩不一样,因为它涉及到一种特殊的动物——马。作为人类的朋友,马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和精神享受。虽然作为牲畜它不能和人类交流感情,但是我们仍然把它当作朋友来看待。
把马当成赌博的工具不但违反法律,也违背了社会公德。其次我们再来说说第二点,也就是这个方案的公共福利和经济效应。 这个方案如果实施会有怎样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效应呢?我们先不做具体的假设,先来看看国外类似案例的经验和教训。 在英国,自1960年引进赛马彩票以来,曾先后有100多家公司申请经营赛马彩票业务,但最终获胜的只有三家。这三家公司的经营模式有很大差异,它们的诞生标志着赛马彩票三种不同发行渠道的问世:皇家赛马俱乐部(RSC)、国家赛马俱乐部(NSC)和塔比特赛马博彩集团(TAB)。 RSC和NSC都由赛马协会直接控制,拥有独家发行权,而TAB则归一个财团所有,他们通过收购取得了发牌权。 这些渠道的设立引发了此后几十年赛马彩票发行的“三足鼎立”局面,同时也带来了不少问题。首先是最明显的经济问题,因为缺乏竞争,市场供给不足,导致了早期过高的人均投注量和损失率;其次是道德和法律问题,有些人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信息,并据此下注赢钱,这触犯了法律;还有假彩票的问题,有些无良商贩自己印制彩票,欺骗消费者,这也违反了法律。
除了这些问题外,还有一些其他的问题,比如过度依赖彩票收入,导致税收流失,还有些人利用彩票洗钱等等。当然这些问题也存在我们的方案中,需要我们在实施计划时不断加以关注。 最后我们来简单的总结一下。今天讨论的内容是中国彩票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话题——“是否开发竞猜型彩票”的一个延续。从过去的争论到今天的新争议,我们似乎总能看到这样一个影子: 政府—企业—公众 三者的紧张关系一直是彩票业内无法克服的难题。要彻底解决这个难题,恐怕我们还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