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岁算是儿童?
根据《儿童权利公约》,18岁以下的人都属于儿童。不过,一般认为25岁前都属于青春期,而30岁之前都算青年期。 不同国家、族群的文化历史传统对“儿童”的年龄划分标准会有不同的界定。但不论如何,对于儿童年龄划分的国际通用原则是——从出生到17周岁(即满18岁前)的所有人。 所以,18岁以下的人都属于儿童,这是全球公认的标准。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比如有些人刚刚成年就突然遭受重大不幸成为了残疾;有些刚成年的年轻人因为家庭纠纷、情感问题而选择自杀;还有的人虽然过了18岁但是心智始终没有成熟...
面对这些特殊的人群,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这些刚刚成年的“儿童”已经具有了完全行为能力,应当对自己的一切言行负责——无论是否由成年人的理性思维。 所以,即便他们选择了回到父母的庇护之下,父母也理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和支持。当然,如果孩子属于无法独立生活的未成年人,一直生活在父母的庇护下,则父母必须承担抚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