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何时成立?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决定,批准在深圳、厦门、珠海、汕头和海南建立经济特区。
其中,以深圳经济特区的设立最为重要,影响也最大。今天让我们回到过去,一起见证这个重大历史时刻! 1979年初,中央决定加快南海沿岸的开发,提出兴办出口加工区,以扩大沿海地区的对外开放。随后,国务院成立了由吴敬琏为首的专门小组,负责制订出口加工区的规划。 中选地最终确定在深圳市,这是因为:第一,它毗邻港澳,对外交往方便;第二,它地理位置适中,东临雷州半岛,西接珠江入海口,南濒南海,北邻广州,是长江与珠江两大流域的交汇处;第三,这里地质构造稳定,多台地平原,土地肥沃,水源充足,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第四,城市基础设施较为完备,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队伍,又地处边境,对港澳及海外有较大吸引力。
1979年3月底,广东省委常委兼副省长王震率队到深圳市考察,4月初向中央作了汇报。在介绍特区建设计划时,他说:“我们设想,用20年时间,建成一个以深圳为中心,包括香港、珠海、中山、东莞在内的南部沿海经济带”。这一建议得到国务院领导的肯定。
1979年7月15日,《人民日报》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广东省高速公路规划方案》。这个规划中的广深高速公路,即现在的广深公路(广州至深圳)最早动工修建。
1980年8月26号上午十时许,中国第一颗洲际导弹爆炸成功!这是中国航天事业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中国导弹技术达到一个新阶段的开始。 同一天下午三点半左右,国务院发表宣言,宣布设立经济特区。
1981年初,全国第一个进出口商品基地——蛇口优质水果基地正式建成。 1982年春节,《新闻联播》以《改革开放新气象——深圳》为题,报道深圳的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