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企业债券区别?
企业债,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定融资行为。《证券法》第五十七条对企业的定义是:“依照本法设立的公司法人”;第九十三条则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公司才能发债。 一般来说,企业分三类,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发行的权利,而分支机构的发行行为则需要总公司的授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研究》2010年2月4日的介绍,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目前中国正在推进企业债务市场化改革,即通过创新金融产品,提供多元化服务,满足不同企业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各类企业特别是股份制改组和股份制试点企业将有可能成为债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由于债券属于资信凭证,只有企业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作为支撑才有意义,发行债券的主体一般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规模及相应的盈利水平,这也是企业发行债券的必要条件之一。
从国际经验来看,除少数国家外,大多数国家对金融机构和一般企业发放贷款的行为都不允许,所以企业融资只能依靠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因此可以说,对企业而言,债券是其重要的流动性管理和融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