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合伙企业如何建账?
首先,要区分新设的合伙企业还是已经存续的合伙企业。如果是新设合伙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扶持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16号)规定,创投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6个月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享受创业投资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如果超过6个月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则不能享受该政策。如果设立合伙企业,要尽早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及时建立账簿,准确进行会计核算。 其次,由于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从业人员较少,完全可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这样就能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和季营业收入不超过9万元免征营业税的政策。
第三,对于合伙企业来说,“收入-成本=利润”这一等式中的各项内容更为简单,因此编制报表就更简单了。由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只需结转利润分配就行。 最后,建议选择合理的组织形式来建立合伙企业,以实现税负最小化。 一般来讲,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除外)只能作为个体工商户纳税,无法享受到国家对小微企业以及创业者的优惠政策。而合伙企业虽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可以通过合理设计,将部分业务纳入公司运作,从而能够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