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遗产税如何征收?
首先,我们不清楚你说的“遗产”具体是指什么?因为目前我国只对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为“土地税”);对上市公司非流通股权及金融机构的非流动国有资产进行税务监管的同时,也适时推开了商业资产评估试点工作等。 但不管怎么说,如果未来开征遗产税(或称“财富税”)的话,估计都逃不掉“累进制”这个概念。 什么是累进制呢?就是根据收入高低进行不同档次的税率划分,同时每一档次内的税率也是不一样的。 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税收的负担能力和纳税人的承受能力相匹配”这一税法原则。试想一下,假如一个高收入者死了,留下1000万的遗产,那么对他(她)的遗产征税肯定不能比对一个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征税。
从政策设计上就要求遗产税要采用累进制的税率。 目前,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港澳台等地区)都是实行的10%左右的超额累进制税率,即:首先把个人全部遗产总额划为一个档次,然后在这个档次内,再进一步划分各小档次,每个小档次的起征点不一样,最高档的起征点最高,税率自然也是最重的;而最低档的起征点最低,税率自然也最轻。这样设计的好处是便于操作且相对公平。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实行遗产税的情况下,被继承人可以将遗产分配给多个继承人,但每个继承人要分别承担各自的份额,也就是说,你继承遗产的时候,你要先扣除掉你自己应该承担的份额之后再按照比例分给其他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