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间的阳台怎么处理?
首先,个人认为要分清两个概念“露台”和“阳台”,二者是有区别的—— 1.“阳台”通常指的是建筑物中的屋顶平台或因建筑技术而产生的平台,或者是由建筑底层地面伸出去的平台;通常有板盖着,是用来享受阳光的休闲场所,可以用于晾晒衣服等。
2.“露台”则是指建筑物的顶部或内部无偿公开供所有人使用的室外空地。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定》第六条中规定: 与房屋相连的共用屋面,下列情况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如有屋面层,应均分为各产权人分摊的面积;无屋面层的按结构板顶面积为共有部位;
②如有檐廊,按墙外部分底面积为共有部位,有顶棚的檐廊为私有部位;
③如为平屋面而无檐口者,整个平屋面上覆罩部分均为共有部位。 无围护结构的露天楼梯,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内。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第4·5条 每套住宅的阳台底部应有相应的栏杆(栏板)或护栏。顶层阳台的栏板或护栏底部距楼面净高不应低于1.07m。 因此,开发商在交房时,已经将阳台的顶盖、底板(悬挑)以及扶手等包括进公摊面积了,业主也就无需自行投资进行建设了。当然个别项目的阳台面积未算入公共建筑面积,这种情况应该属于违规操作,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 至于你说的开间的阳台应该怎么处理?我的建议是:如果开发商将露台赠送给你,而你又将露台封闭起来作为房间使用的话,那么这间房就不属于公摊了。所以,你可以随意的处理它…… 但是,我个人觉得,既然是送的露台,那就没必要封了吧,露天的多好啊~~晒晒太阳吹吹风多惬意呀~ 而且,如果真要是都封起来了,那不就都变成房间了么?这样公摊不还是一样的摊嘛~~ 所以个人建议你不要封,露天的挺好,想怎么摆弄就怎么摆弄呗~ 哦对了,如果你封了之后还打算出售的话,那么这间房间的售价是要按照“建筑面积单价×得房率-分摊面积单价×分摊系数”公式来进行计算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