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算基金份额?
举个例子: 某投资者购买了10万元的A基金,购买当日该基金单位净值(收盘后计算的每万份基金单位价格)为2.5元。 赎回时,该基金的单位净值上涨至3元,则其可赎回的基金份额为10万元÷3元/份=33333份; 而若该基金到期清算并全部卖出,则其可得到的资金总额为33333×2.5元/份=83333元。
同样地,如果投资者购买了10万元的B基金,在同样的条件下,则其可赎回的基金份额是10万元÷3元/份=16666份;而若该基金到期清算并全部卖出,则可得到16666×2.5元/份=41665元。 在相同情况下,采用“全额兑付”方式比采用“份额兑付”的方式获得的资金多9700元(即41665元-33333元)。这是因为货币基金是“每日计算、每日确认”的,因此虽然可能因交易时间限制导致最终清算时实际收益要低于当日计算的收益,但不会出现损失。换言之,按照“先买先卖”的原则,投资者不可能出现越买越亏的情况。反之,采取“份额兑付”方式就不存在这种问题,不论是否“全赎”均不影响最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