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有农村么?
广州是完全没有农村的! 广州最“村”的地方,就是白云区人和镇和花都区新华街道了(花东镇上),这两个地方在白云区和花都区都比较“偏远”,但即使是这里,也已经看不到传统的乡村风貌了… 因为广州历来都是平原少、山地多,可供发展的平地本来就少,又处于珠江三角洲冲积平原的最末端,加上古代围海造田的历史贡献,可开发的平地更少了。所以古人建城的时候,就尽量往丘陵、山区发展,比如越秀山、白云山;而近代城市发展,也是沿着河涌、湖塘发展,形成今天以河流和湖泊为中心的分布格局。
那么,既然没有平坦广阔的土地,传统农民怎么种地呢?在古代,广州有“一山一谷”的传统,也就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模式。由于广州南部有罗浮山等山脉,所以古人在此开发山地种植木材和茶叶;而在北部,则利用流经市区的河流两岸及支流冲积形成的平原开垦耕地和养殖。 随着近代工业的发展和人口猛增,原本有限的平地越来越稀缺,人们开始向“一山一谷”以外的地方发展,于是有了今天的城中村和郊区农村。
广州共有3896个行政村,有乡村户数149.73万户,乡村人口422.81万人。
在行政区划上,由“市-区-镇(街)”三个层级构成。广州市共有11个区、196个镇(含65个民族乡、1个民族镇、7个街道办事处)和9个街道。镇(街道)下辖163个居民委员会和3749个村民委员会。村级建制全部实施“村改居”。
在11个区中,有5个区(花都、番禺、白云、黄埔、南沙区)辖有镇。镇人民政府作为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是农村管理的基层政杈。镇人民政府在农村管理中所承担主要职责是:实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农村经营管理,指导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财政、拥军优属,指导管理村和村级经济,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安,做好计划生育、民事调解、兴修水利、筹劳筹款、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等工作。
在农村管理中有三个“关键性角色”在发挥作用,即镇干部、村党员干部和村民小组组长(经济社社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