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属于私募吗?
从定义上,“私募”这个词很容易让人误解。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对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做了明确的定义,其中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基金,是指依法设立并从事证券投资活动的机构;” 第十一条规定: “下列各项基金中,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向募集地中国证监会设立的证券监管机构备案: (七)私募基金;” 所以,根据上述定义和法律条款,只要是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设置并运作的基金,不管是公开还是非公开募集方式,都是合法的基金。
但大家习惯上把在私下里、非公开场合募集资金的方式叫“私募”。由于这种方式一般只能面向特定的投资人(即所谓“合格投资者”)而且不能进行宣传,所以这种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的行为可以称之为“私募”。 但这些基金并不是依据私募法规设立和运作的,因此并不能称为“私募基金”。 目前国内市场上的私募大体可以分为三类:
1. 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公司的股权。
2. 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债券。
3. 其他类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房地产、矿产等资产。 现在市场上还有一些结合信托公司特殊地位,以“私汤”命名的私募基金产品,这类基金目前比较少见,其是信托公司利用自身作为金融同业机构的特殊身份,尝试的一种新的融资模式,主要特点是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计划,从而实现给企业放贷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