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孩子寒暑假怎么办?
目前国家的带薪休假制度还不完善,很多单位的带薪年休假是与春节假期合并,职工如果已经把年休假休假完了,带薪休假与春节假期合并休假的话,春节假期期间就不能看护孩子,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请事假。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提供的劳动,比照相应的工资标准进行支付,对于请事假而没有提供劳动的部分,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
应当指出的是,家有学龄前孩子的父母普遍存在着孩子寒暑假无人看护的情况,特别是双职工家庭更为突出,请事假看护孩子也必然会影响到自身的收入,因此从更贴近实际和更有利于解决问题的角度考虑,建议劳动者在请事假等非带薪休假前,一方面积极做好向单位请示报告工作;另一方面与单位做好请休假期间扣发工资的协商工作。如果遇到单位不同意请事假或者扣发放工资待遇等问题,可通过法律法规渠道来主张权利,维护合法权益。
带薪年休假需要劳动者自己申请么
不少公司的员工都有带薪年假。一般春节假期结束之后,会迎来员工请年休假的第一个高峰。不过,对于应当请休年休假的天数,以及如果年休假没休完单位该不该补偿等问题,许多人都不是特别清楚。
按规定,只要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就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假期长短根据员工累计工作年限决定:1-10年,5天;10-20年,10天;20年以上,15天。不过,如果员工有以下4类情形之一,就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是享受寒暑假的教职工,如确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员工本人申请可安排休年休假;二是当年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规没扣工资的;三是当年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四是员工跟单位互同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
带薪休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权力,劳动者有权享受强制性带薪休假。因此,用人单位可确定本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方案,但无权规定职工不享受带薪年休假,更无权随意变更或者剥夺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力。因此,用人单位不但要通过规章制度赋予劳动者休带薪年休假的申请权,还要通过规章制度规定劳动者申请带薪年休假的时间、期限、程序和方式等,确保劳动者的申请权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