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队用年薪还是周薪?
根据我国的国情,劳动者一般领取劳动报酬的周期为一个月,因此,对于大部分的劳动者来说,其工资一般是按月支付。但考虑到体育职业运动员的特殊性和行业的惯例,体育俱乐部可以根据体育运动项目的训练、竞赛规律和该体育运动项目俱乐部的特点,与职业运动员约定劳动报酬的支付周期和支付方式。
一些特殊项目的俱乐部也可参照国际惯例,与运动员约定年薪或周薪。对于约定以年薪支付职业运动员劳动报酬的俱乐部,其发薪日,应当为每年支付劳动报酬的最后1日。对于约定以周薪支付职业运动员劳动报酬的俱乐部,应当自支付周薪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有关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以完成一定竞赛阶段比赛等作为劳动报酬支付依据的,属于约定不明,争议处理中,应按照同工同酬和部分履行的原则予以解决劳动报酬争议。应当指出的是,体育职业运动员的工资,不包括比赛出场费、赢球奖、成绩奖、破纪录奖、各种津贴、补贴以及风险抵押金等,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对上述款项的支付内容和支付标准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