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什么时候有主席?
主席这个称呼,是近代以后才有的。 先看一下古代皇帝的自称——朕、孤、寡人等。这些词并不是什么官称,而是皇帝本人的尊称。而古人对皇后的称谓是“嫔妃”或者“昭仪”等,并不称“皇后”(唐太宗李世民的皇后长孙氏还被称为“贞观夫人”)。
再来看看近代史中的若干位国帅: 袁世凯称帝前为“大总统”,称帝后自称“洪宪天子”; 张作霖称帝前为“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称帝后又改为“元首”; 吴佩孚号称“西北军大元帅”; 阎锡山曾经自号为“山西王”,后来改称“国民政府主席”兼“山西省政府主席”; 而我们伟大的领袖毛泽东呢?他建国前的自称一直都是“本人”或“鄙人”——《敬致苏联人民书》中自称“本人”,《论联合政府》中称“鄙人”,《关于土地问题的报告》中还是“鄙人”!直到1954年6月,他才第一次使用了“主席”这个词——向亚非拉人民赠送礼宾马车时才说“本主席很高兴……”。
以上人物虽然都拥有“国家元首”或者“政府首脑”这样的称号,但严格说来,都不属于“国家主席”的范畴。因为中国的宪法是采用内阁制而不是元首制。所谓“元首”,就是“第一领导”的意思,而这个“第一领导”是执政党的党魁,而不是国家的官方首脑。中共作为执政党,其最高领导自然是中国共产党的总书记,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当然,由于共产党一党独大,这个“第一领导”实际上也是虚的,实际上还是党总揽一切)。
那么为什么一定要给国家元首一个“主席”的头衔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在中国,“主席”是最具普遍性,最具亲民性的官称。 从古至今,从中央到地方,任何一级政权机构,只要不是专门负责军事、外事或者财税金融等部门的,一般都以“厅”来简称。比如教育部简称“教部”,财政部简称“财部”等等。只有到了上世纪60年代,鉴于国务院各直属机构的增多,才采用了部门简称加“部”的方式来称呼。
从古代的尚书省、大理寺,到民国的行政院,再到如今的国务院,无论叫啥,简称为“部”就对了。而我们的主席,从毛时代开始,总是以“江青同志”、“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出现在国际媒体面前。既然领导人本身就不喜欢这个“主席”的称呼,我们就更没有必要非得给他加个“主席”的头衔了。